根据《关于做好2026-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我院结合实际,经过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、分组交叉审核,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后,现将2026-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
详见附件
二、公示期限
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。
三、意见受理
1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办许老师(第一教学楼A208)反映。
2、反映的情况需实事求是,真实具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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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20日